實事報道
割肉奉君盡丹心,但愿主公常清明
2019/05/20

“清明時節雨紛紛,路上行人欲斷魂。借問酒家何處有,牧童遙指杏花村。”每當想起唐代詩人杜牧這首膾炙人口的詩句,我的思緒就被帶到了那一千二百年前凄迷惆悵、細雨蒙蒙的晚唐時代,帶到了那青石鋪路、牧童飛歌的杏花小巷……清明,是我國非常重要的傳統節日,也是大地復蘇、春耕春種的大好時節。

清明節的習俗大約始于周代,與古代祖先的一個重要的節日----寒食節有著密切的關系,它的背后是一個忠臣赤膽、以命奉君的感人故事。相傳在二千五百年前的春秋時期,晉文公重耳早年流放期間生活貧困潦倒,食不果腹、奄奄一息,他的臣子介子推不離不棄,赤膽忠誠,甚至“割股啖君”,用自己大腿上的肉來滋養晉文公的色身。后晉文公得勢,介子推卻放棄功名、歸隱山林。晉文公為了迫其出山而下令縱火燒山,想以此逼出介子推,卻沒想到介子推因此而罹難,寧死不出。他臨死前,還不忘留下“割肉奉君盡丹心,但愿主公常清明”的至理名言。晉文公感念其忠臣之志,將介子推被誤殺的這天定為“寒食節”,以后年年歲歲,每逢寒食節都要禁止生火,吃冷飯,以示追懷之意。后到了唐玄宗年代,玄宗詔令天下,定“寒食上墓”為當時“五禮”之一。每逢此節來到,“田野道路,士女遍滿,皂隸傭丐,皆得父母丘墓”,掃墓遂為社會重要風俗。只因二節十分接近,故逐漸二節合并,共稱“清明”。到了民國1935年,中華民國政府明確規定4月5日為國定假日清明節,也叫做民族掃墓節。2006年,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,清明節為第一批被正式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重要節日。

古老的故事,蘊藏著豐富的人生哲理!寒食與清明,掃墓和踏青,本來是兩個不同的文化主題,被我們智慧的先祖緊密而巧妙地聯系在一起,并不斷賦予著更深一層的含義。中華民族傳統的孝道就是慎終追遠、緬懷先祖,就是傳承家風、繼往開來,這正與清明的主題競相輝映,在滄桑而厚重的歷史舞臺上,演繹出一個又一個經久不衰的正義神話!